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HJ 1462-2026《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污染控制的首部强制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覆盖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为行业合规运营、绿色转型划定底线。山西省砂石资源大省、建筑垃圾产生大省,正全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027年目标利用率达50%以上)、机制砂石绿色升级、黄河流域固废污染防治攻坚。聚焦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替代天然砂、污染防控、资源化协同、合规运营核心需求,结合山西砂石行业特点,引导全行业对标执行、规范发展,实现“污染可控、资源循环、供需平衡、生态安全”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近年来,全国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30亿吨,山西省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呈现增长,其中,废混凝土、废砖瓦、废砂浆等可资源化组分占比超80%,是生产再生砂石骨料的优质原料。与此同时,我省砂石行业正处于“天然砂石管控趋严、机制砂石提质增效、再生骨料补位保供”的转型关键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已成为保障砂石供应、减少矿山开采、推进“无废山西”建设的重要路径。
《规范》的出台,填补了全流程污染控制标准空白,与山西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高度衔接,为全省砂石企业(含再生骨料生产企业)、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施工与运输环节提供了统一、刚性、可落地的技术遵循,对推动砂石行业与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深度融合、规范市场秩序、守护生态环境具有里程碑意义。
锚定砂石行业绿色转型核心方向
《规范》明确以源头减量、分类管控、过程控污、资源化优先、末端达标为核心原则,对山西砂石行业而言,这一要求直接导向“天然砂石集约开采、再生骨料规模化生产、两类骨料协同供应”的格局,倒逼企业摒弃粗放模式,将污染控制嵌入生产、运输、利用全链条。
直击行业痛点,规范基础环节
分类管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分类贮存,严禁混堆混装。贮存场地需硬化地面、设置防渗层、截排水系统、防雨设施,临时堆放点需及时清运,严禁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河道滩涂。针对山西山区、黄河流域沿线砂石企业与处置场,重点防范水土流失、淋溶污染地下水与河道。运输车辆必须全密闭、全覆盖、无遗撒,安装定位与在线监控装置,严控沿途扬尘与抛洒;运输路线避开饮用水源地、居民区等敏感区域,这与我省砂石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扬尘治理要求完全一致。
聚焦再生砂石骨料生产核心场景
《规范》对再生骨料生产、再生建材应用、堆填利用做出明确要求, 破碎、筛分、输送环节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备(布袋除尘、喷雾抑尘),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噪声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含冲洗水、喷淋水)需循环利用、零排放,严禁直排;明确废混凝土、废砖瓦、废砂浆可生产再生粗骨料、再生细骨料、再生路基材料,可用于机制砂石掺配、工程回填、矿山生态修复、道路基层施工。工程渣土、脱水泥浆可用于废弃矿坑修复、土地整形、生态恢复,契合我省矿山生态修复、历史固废治理的政策导向,实现“以废治废、生态增效”。
压实合规责任,强化闭环管控
严禁非法填埋、倾倒建筑垃圾,作业期间地下水每季度监测1次、废水每月监测1次,监测项目含pH、重金属、浑浊度等关键指标,封场后持续监测至连续2年达标;建立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倒逼企业规范管理、留痕可查。
《规范》的实施推动天然砂石与再生骨料协同发展,大幅提升再生砂石骨料的环保合规性、质量稳定性、市场认可度,将有效缓解我省天然砂石开采管控趋严带来的供应压力,形成“天然机制砂+再生骨料”双轮驱动的供应体系。无除尘、无防渗、废水直排、混存混运、非法处置的小型砂石企业、再生骨料小作坊将被全面清退,环保达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规模化企业将占据主导,倒逼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解决“小散乱污”顽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我省明确2027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对再生骨料生产、应用项目给予用地、税收、资金支持。《规范》的实施,让企业合规生产有标可依,便于对接政策支持、参与绿色矿山、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拓宽盈利渠道与发展空间。结合我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矿山生态环保管控要求,《规范》将污染控制责任压实到产生、运输、利用、处置全链条,砂石企业作为再生骨料核心生产方,必须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杜绝污染隐患,守住生态安全底线,避免因环保违规影响矿业权延续、生产经营。
《规范》的实施,全省砂石企业、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单位应快速响应、全面对标,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自查整改,对照《规范》要求,排查贮存、生产、运输、废水、扬尘、台账等环节短板,限期完成环保设施升级、分类管控整改;二是规范生产运营,严格执行分类收集、密闭运输、高效除尘、废水循环、全流程台账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资源高效利用;三是推动协同发展,主动对接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施工企业,稳定原料供应,提升再生骨料质量,拓展工程应用场景;四是强化合规管理,建立常态化监测、自查机制,留存完整台账,主动配合监管检查,坚守环保合规底线。
HJ 1462-2026《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实施,是国家推动建筑垃圾治理、砂石行业绿色转型的刚性举措,更是山西省砂石行业规范发展、循环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应深刻领会、严格执行《规范》要求,以污染控制为底线,以资源化利用为路径,推动天然砂石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为保障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砂石供应、推进“无废山西”建设、守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助力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贡献砂石行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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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2-20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山西省砂石协会综合整理